研究生培养

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17 10:33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率:次     打印

2020级硕士研究生:

学院兹定于527日上午8:00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。现将答辩前工作安排如下:

1、班干部于5229:00前将学位论文查重电子版(格式:学号.pdf)发给科研科王老师。

2、班干部于523日上午8:30到学院413室进行答辩材料审核并领取答辩选票,同时需提供如下材料:

1)答辩材料(见附件1)和复制检测表(见附件2),其中评阅人评语“修改后可申请”的,提交论文修改意见表(见附件3),材料不能用书钉装订,改用拉杆夹固定。

2)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提交相关学术小论文原件(SCI/EI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)及复印件(核心期刊包括封面、目录以及内容)。

3)审核条件(盲审没通过、复制比率超过30%、相关学术小论文未见刊)不符者延期答辩,并办理延期答辩手续(见附件4)。

3、答辩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另行通知。


上一条: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
下一条:2023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讲座